2010/11/03

不但是尸位素餐,還是非不明

學生在課堂上睡覺是對不起自己、對不起父母、對不起師長,公立學校的學生如此行為更是對不起所有納稅人。
「如果做實驗很累、請你回家睡覺」、「學校還有其他英文課程,你不見得要選這堂」,「這個時段你似乎比較需要睡覺」等這樣溫和的語句哪裡像是妨礙名譽了?應該給他一個誣告罪

參考來源:

"國立中央大學碩士班顏姓學生上英文課時睡覺,被簡姓女老師糾正「要睡覺可以不用修這門課」,他翻臉告老師妨害名譽。檢察官認為,老師是為了維護教室秩序,是盡本分,而且沒有粗口辱罵,昨天對老師不起訴。多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私下表示「罵得好」、「上課睡覺被責怪,還告人」,「老師沒用粗話罵、夠客氣了」"
- 上課睡覺被責 碩士生翻臉告老師-Yahoo!奇摩新聞 (在「Google 網頁註解」中檢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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