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7/27

別再龜速佔內線車道了

高速公路上常有駕駛人習慣行駛於內側車道慢速前進,沒錯,行駛於內側車道可以不用特別注意上下匝道車輛的變換車道,但這樣一來,其他車輛必須變換車道才能以合理的車速行進,不僅降低了高速公路的效益,也提高了事故發生的機率。

參考來源:

"開車上高速公路,超速會被罰,開太慢也會被罰,一名駕駛人在半年前,以時速77公里,行駛在最高限速110公里的國道內側車道,被警察開了一張五千元罰單,他不服向法院提出異議,不過法官認為,行駛國道內側車道,時速是有特別規定,還是判決這名龜速駕駛,必須付罰款。"
- 國道時速77公里? 太龜速罰5千-華視新聞網 (在「Google 網頁註解」中檢視)

2010/07/19

我們都是台灣之之光

近幾年多了很多 "台灣之光",不過,像這種需要全民共同努力才能見到成果的,更能代表我們的價值。

幾年前的一則新聞,某個運動場上的國際賽事結束後,日本球迷離場前把周圍清除乾淨後才離場,讓看台上的那個區域與廣大球場中的其他區域樣貌截然不同,這令我對日本人的良好衛生習慣佩服,也常以此來勉勵我的小孩。今天看到這報導,也頓時讓我以身為台灣人為榮。

參考來源:

"聯合早報表示,在台灣,垃圾強制分類是居民必修的生活課,也是每天演練的大工程,因政府規定垃圾不可隨地擺放,每晚當街頭傳來「少女的祈禱」音樂時,就表示垃圾車到了,居民有義務把垃圾「護送」上垃圾車;且在台北市,垃圾還得穿上正版的外衣(垃圾專用袋)才能合法丟棄"
- 垃圾變黃金 星媒讚台灣 -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-NEWS.COM (在「Google 網頁註解」中檢視)

2010/07/14

不要忘了設置垃圾桶的目的

記得曾經在 快樂有GO正(還是全民快樂有GO正?) 看過專為這個問題而設計的短劇與說明,主持人還特別強調,圾圾桶不是節目製作單位的道具,而是向台北市政府借來的,上面清楚的寫著僅供行人使用,意思是說在汽車裡、機車上產生的垃圾不能丟進行人專用的垃圾桶,至於合不合理,節目中未有探討。

簡余晏部落格2008年5月2日就有提過這樣的問題(http://www.yuyen.tw/2008/05/blog-post_22.html),目前(2010/07/15)也有17個正反兩面的意見,綜觀其討論內容,沒人反對處罰那些把居家垃圾拿到行人專用垃圾桶丟棄的人。


以新聞裡這個案例而言,明顯的並不是居家垃圾。

我一直贊成 "惡法亦法" 的說法,若任何人覺得規定不合理就可以不遵守,那所有被取締、起訴的人都會有推託之詞。不過,這要有一個前提,發生了疏漏或發現不合時宜之不合理的規定時,必須儘快改善修正,才能避免落人口實,才是全民之福。
參考來源:
"在重慶北路旁等孩子補習下課,等待期間吃完1個便當,接著就把便當盒丟入路旁的行人專用垃圾桶。 出席記者會的張姓男子說,將便當盒丟進垃圾桶後,立刻被3名環保局巡查員包圍,以「家用垃圾(廚餘)不應丟進垃圾桶」為由,要求開單。"
- 便當盒丟垃圾桶挨罰 民眾鳴不平 -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-NEWS.COM (在「Google 網頁註解」中檢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