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5/26

越大的醫院,越顯得病患的弱勢

質疑兩次院方都說沒錯,這難免讓人覺得院方只是敷衍。
以提升服務品質為藉口,卻實質侵占了病患的醫療費,事後又要求親自領取或支付30元匯款匯費,由此可見院方根本沒有認錯道歉的誠意,這怎麼能期盼當事人的體諒呢?
我在另一所大型醫院的經驗,醫生看診時口頭上告知需自費健保不給付項目,我也口頭同意了,之後護士在門診室外要我簽一張沒有金額的自費同意書,這不就像一張金額空白的支票要我蓋章一樣?雖然她說醫生已經口頭上說明過自費金額了,但醫院要我簽名不就是怕我不承認我的口頭同意,既然要留下書面證明,那難道不該把金額與相對的權利義務寫清楚嗎?除了發牢騷,我能不簽嗎?這就是病患弱勢的地方。
任何大小手術前患者或家屬都必須簽同意書,內容無非是一些保障院方權益的條文,但我們能不簽嗎?不簽就等於動不了刀,我們的權益有誰能替我們著想。

參考來源:

"慈濟醫院獲悉後指出,院方為提升服務病患品質,現在也可以在病房護理站結帳,就是因為病房系統與住出院中心系統,兩個系統當時一起開著,才發生錯誤,這是一件不可能發生的事卻發生了,感到很抱歉。"
- 投訴/「慈濟溢收不認錯 退款要匯費」 | 基宜花東 | 地方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(在「Google 網頁註解」中檢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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